保罗告诉在罗马的信徒,就像寡妇不再受她亡夫婚约的约束一样,基督徒也不再受律法之约的约束。
通过相信耶稣,我们可以为神结果子。但是,如果我们仍旧专心遵循律法,而非遵循在基督里的信心,就将继续随从自己罪的私欲,就是由律法所生的私欲。
我们对基督的信心使我们脱离了律法,且使我们活在从圣灵而来的新样中。
律法不是罪,但它显明我们的罪。规则越多,意味着不法的行为就越多。律法为我们的罪性给予了更多悖逆的机会。
律法是完美的,但我们不是。因此,律法非常清楚地显明了我们的不完美性和罪性。因为律法是完美的,而我们是有罪的,所以我们无法遵守律法。
律法的完美使我们的罪显而易见,就像一杯清水里的污垢一样很容易被看到。但问题不在于水,而是污垢。同样,问题在于罪,而非律法。因我们的罪性是属肉体的,并使我们的肉体犯罪,就越发显明了我们的罪性;但律法是完美的,是属乎灵的。
各人的罪性都会影响我们的行为和我们所做的选择。在这段经文中,保罗告诉我们,即使我们想做我们知道是善的事,但我们内心的罪也会使我们做那些我们不想做的事。犯错误是人类不可避免的一部分,因为我们都有罪性。
即使我们已被救赎,但邪恶仍在我们内心。罪的欲望是要抓住我们、顺服它,藉着我们内心的罪性而行事。
藉着相信耶稣,我们可以从肉体的欲望和产生这些欲望的罪性中得到释放。当我们还在世上的时候,我们的罪性会一直与我们服侍神的愿望搏斗。
本书概论
使徒保罗写信给位居世界中心、举世闻名的罗马信徒,为要回应有人在他们中间所散播的、对保罗和其信息的毁谤性指控。诽谤者们声称,保罗对信心的强调推翻了律法。保罗说,“只按律法生活” 并不能达到在神面前的个人公义,而 “只凭信而活” 就可以达到。之后,保罗展示了公义生活是怎样的生活,就是以耶稣为首的和谐生活。他也清楚地表明,信徒所拥有的选择是:靠信心和复活大能的生活,且经历复活的生命;还是活在罪中,且不必要地经历其负面后果。
第七章 总结
保罗表明,虽然我们不受律法约束,但与驻留在我们里面的罪之间仍然有一场真正的搏斗。罪的本性与被救赎的本性搏斗。罪的本性如此强大,只有基督的能力可以拯救我们脱离它。
这当然破坏了保罗对手 (与之竞争的犹太 “权威”) 所提出的主要观点。他们争论说,律法将我们引向义,而保罗的反驳是:律法实际上显明我们的罪,在日常生活中是耶稣灵的力量拯救我们脱离罪的能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