保罗指出,当我们因信称义时,律法实际上得到了坚固;当我们追求义时,我们就坚固了律法。
保罗问了一个问题,呼应了与之竞争的犹太 “权威” 的毁谤,他们宣称保罗在教导我们应当犯罪,因为我们藉着犯罪 (9 节),显明了神的恩典,因此我们越发犯罪,就越显出神的善。这些与之竞争的犹太 “权威” 宣称,保罗将犹太律法抛弃了,取而代之的是犯罪的许可证。
保罗强调说,在神面前称义乃是本乎恩、因着信,是在律法以外。但是,信心并没有废了律法,反之,它实际上是坚固了律法。其实是这些毁谤人的犹太 “权威” 在践踏律法,声称他们在遵守律法,实则却在违背律法。他们这样做,使神的名在外邦人面前蒙羞 (罗马书 2:17-24)。
请注意罗马书前三章提到的所有悖论。这些毁谤人的、与之竞争的犹太 “权威” 宣称要遵行律法,且教导他人,但实际上他们违背了律法,亵渎了神。这些 “权威” 不遗余力地反对保罗的教导,以为这样他们就能坚固摩西律法,但实际上却将律法抛弃。这些毁谤者宣称,保罗在教导:既然在神面前称义是一份免费礼物,我们就当越发犯罪,好使神的恩越发显多。但是,保罗所教导的是,耶稣复活的大能可以在日常生活中,将我们从罪和死亡中拯救出来。
保罗正在显明,坚固律法的方式是不靠律法称义,且活出信心的生活。我们不应当感到惊讶,因为耶稣的教导充满了悖论:我们死,才能活;我们顺服,才能获得自由;我们以最谦卑的方式服侍,才能成为最大的。
保罗特别看重这一点,即在神面前的称义是因恩典,而非律法;义来自凭信生活。保罗放下自己在安提阿所做的事,来到耶路撒冷,聚集耶路撒冷的使徒和教会长老来解决这一问题 (使徒行传 15 章)。我们依然在阅读和学习他所写给罗马教会 (当时世界的中心),以解决这一问题的长书信。受规则支配是人类的天性。我们都倾向于使用这些来证明自己,并试图控制他人。保罗坚持这一现实:再多的律法也无法改变人心,这也是耶稣来解决的人类的核心需求。
罗马书 3:31 这样,我们因信废了律法吗?断乎不是!更是坚固律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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